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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琦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117

各相关学院:

根据苏科资发〔2022256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学院教师仔细阅读申报通知(附件1),积极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支持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海外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推进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拥有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或纳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类平台;2.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省重点实验室。同时,项目负责人应为上述研究中心/实验室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上述研究中心/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项目须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

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应为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 合作文件的国家( 参见“ 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的“共建国家查询”中“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一览”)。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每家国家及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纳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类平台可通过相应的依托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申报1项“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二)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我司可参与申报。

(三)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

围绕江苏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但不限于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与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

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合作国别不包括上文“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所指国别。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四)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

围绕江苏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港澳台地区,开展跨境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

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五)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我司可参与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对于“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及港台科技合作项目这4类,项目主要境外合作机构不得是项目申报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外资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在境外避税地设立的壳公司,项目不得是企业集团境内外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

2提供规范的合作协议等核心支撑材料。项目境内外合作双方机构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且项目境外方负责人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构与境内申报单位开展合作。合作协议等文件应内容规范,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及签约各方代表的姓名、职务等信息齐全有效,各方职责分工及知识

产权条款具体明确。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如有境内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也需与境内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提供具有海外合作渠道或拥有海外研发机构等方面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文本。

3本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1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三、遴选材料报送

我司可依托气候与环境变化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各申报1项“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不限项,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将排序后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121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科技处重大项目成果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db@nuist.edu.cn。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正式推荐上报人选。

四、时间节点及材料报送

1正式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首次申报人员需在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全称与用户名均以中文姓名注册,若有重名加学院简称以示区分,注册成功后科技处将激活账号方可登陆系统填报。

2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水印的纸质申报书;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除申报书明确要求之外的不需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223日中午1200,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13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详细参见科技厅文件(附件1),申报事宜请与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马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5-58731157,办公地址:新行政楼414室。

依托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咨询电话:科技处58731157

依托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申报咨询电话:科技产业处18795876139

 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