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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琦发布时间:2022-10-13浏览次数:97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有关要求及《买球赛的网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规定,结合我司员工资助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及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员工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除外)。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我司分配名额54人。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2022-2023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生活俭朴;

(五)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2021-2022学年所有必修课首次考核无挂科,未受处分,体测及格;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50%。在满足综合测评条件的基础上,建议按照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进行评选。

2.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达到前50%,但达到前60%的员工,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供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仅限教务处认定的Ⅰ类、Ⅱ类竞赛项目)。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员工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员工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员工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员工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审程序

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于1017日下午4点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学院相关规定,初审结果报请学院领导集体审议,1019日上午10点提交拟推荐名单。

3.通过学院网站和橱窗公示三天。

报送材料如下:

1)电子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员工推荐汇总表》(附件3

2)纸质材料(相关签字、盖章齐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关系着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确保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2.申报文件填写应严肃认真,辅导员应做好员工填写资料审查工作,对存在格式不规范、错别字、态度敷衍等问题退回修改并进行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活动,让广大员工在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良好氛围中健康成长。

  

计算机学院、买球赛的网站、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21013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员工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