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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员工申报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姚小芹发布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88

根据《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相关政策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含退役复学员工)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含退役复学员工)申报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为全日制的员工;

2.在校本科生(学制期内)

3.有退役证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员工(含退役复学员工)享受国家助学金统一按照每生每年3300元执行。

三、申报工作流程

(一)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全日制退役士兵员工基本信息摸排

请各位老师在所带班级全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进行摸排,对所带班级中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全日制退役士兵员工基本信息核对与补充

1.根据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已整理出目前已有的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全日制退役士兵员工基本信息(名单单独发各位老师)。请各位老师结合员工实际进行信息核对,如有信息变更,请先将错误处标红并修正,同时务必在“2023春季信息修改说明”栏详细说明修改原因。

2.若发现遗漏和新增的退役士兵员工,请收集好员工的《退役证》复印件,与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信息表中接续填写员工相关信息,并在2023春季信息修改说明”栏备注“新增”字样。

(三)材料报送

请各位老师于4月11日前,提交修改补充好的《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同时提交新增退役士兵员工的《退役证》复印件纸质版(封面及内页均需复印)

四、工作要求

(一)退役士兵员工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关系广大退役士兵员工的切身利益,对遗漏员工不会补发资助资金。请各位老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仔细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员工不漏一人。

(二)本通知涉及到的退役士兵员工基本信息,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保护员工信息数据安全,要“一对一”与员工核对信息,切勿大范围直接公布员工基本信息。

(三)退役士兵相关资助政策性很强,各位老师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员工知晓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如遇疑问请及时沟通。